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意见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我们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于2019年5月31日前,分别将意见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并请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王三星
010-58933759/4169(传真),wangsx@mohurd.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 方刚
010-68502767/1408(传真),fanggang@ndr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