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第三中学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安县第三中学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XZB2016-ZC-GK1176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宏华街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811
联系人:韩雯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位置位于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街道办太平村象鼻子湾。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一所,计划容纳学生6000名120个教学班,其中初中生2000名40个教学班,高中生4000名80个教学班。项目占地271.9亩,总建筑面积129140平方米。其中:高中部总建筑面积56880㎡、初中部总建筑面积23010、教师用房总建筑面积25040㎡、公共用房总建筑面积24210㎡。同时建标准化体育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及其它附属工程建设,配齐现代教学设备,教育教学实现信息化,现代化。
本项目具体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运营,合作期限14年(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2年)。
项目用途:标准化寄宿制中学。解决镇安县原城区教育资源总量短缺,大班额现象、功能部室不足、学生在校外食宿等问题。
预算:本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约为513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2410万元,其他费用17971.95万元,基本预备费978.05万元。资金来源安排为项目资本金投入1.028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0%),由镇安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28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8000万元;政府已落实建设补助资金9080万元,剩余3.2亿元(约占静态总投资的62.30%)项目建设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银行贷款等合法方式取得。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财务要求:
3.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亿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本金);
3.2近三年申请人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3申请人投融资能力:参与招投标时提供8000万元的银行现金存款证明或提供不低于3亿元的银行授信或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本条财务实力的各项要求。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并验收合格的一项单个合同额大于人民币3亿元(含)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业绩;
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八、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九、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有意参加报名的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前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携带资料有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8000万元的银行现金存款证明或提供不低于3亿元的银行授信或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证明、以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或工程项目的委托运营协议等客观证明材料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5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韩雯
联系方式:029-88899970-811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