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建设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镇安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工程
二、项目编号:SXHXZB2016-ZC-GK1061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招标内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建设
项目用途: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约195.070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九、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 雯
电话:029-88899970/72/73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城南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