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四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四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6-ZC-GK1153
三、采购人名称: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 址:户县沣京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四期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152.2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所投产品材料须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交通运输部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信号灯产品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交通信号灯系统)制造厂商或产品/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朱旭
电话:029-88899970-816
传真:029-88765658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四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6-ZC-GK1153
三、采购人名称: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 址:户县沣京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四期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152.2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所投产品材料须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交通运输部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信号灯产品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交通信号灯系统)制造厂商或产品/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朱旭
电话:029-88899970-816
传真:029-88765658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四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6-ZC-GK1153
三、采购人名称: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 址:户县沣京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四期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152.2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所投产品材料须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交通运输部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信号灯产品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交通信号灯系统)制造厂商或产品/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朱旭
电话:029-88899970-816
传真:029-88765658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