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卫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6-ZC-CS105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卫生院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泾渭中路122号
联系电话:029-860313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6.0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或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5、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6、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准】字;(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每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14:30分
2、磋商时间: 2016年7月11日14:30分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九、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 工
电话:029-88899973-839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特此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