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检察系统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检察系统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6-ZC-GK109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湘子庙街3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检察系统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37.39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网上年检的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会议录播服务器、智能扫卷系统、服务器、专用服务器、高端扫描设备、WEB防篡改服务器、防火墙、办公办案离线备份系统)的授权书(原件),产品详情见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如果是设备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4、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 2016年7月7日下午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20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郝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