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及西三环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工程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及西三环绿化养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6-ZC-GK1115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三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进行:
第一标段:南三环雁塔段南侧景观林带绿化养护
第二标段:南三环雁塔段北侧、西三环雁塔段景观林带绿化养护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养护面积 216647 ㎡,养护费 221.780万元
第二标段养护面积178360㎡,养护费 182.284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在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类似绿化养护业绩的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完成该项目的收款证明(银行回单复印件)、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叁级及以上资格;(原件)
6、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车辆(洒水车)至少1辆,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原件,设备购置发票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拟投入人员须至少3名具有高级技工证书;(原件)
8、市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
9、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10、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仅限报名一个标段。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5月27日14:00整
2、开标时间: 2016年5月27日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20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8899973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