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治污减霾网格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治污减霾网格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5-ZC-GK114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
地址:西安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治污减霾网格化平台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67.53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6.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云台摄像机,网络光球,拼接屏,视频主机,视频增强型解码板,视频增强型编码板,NVR,磁盘阵列,监控平台服务器,管理软件,监控管理平台软件,云终端软件)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厂家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6.4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6.5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
6.6: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7: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8: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9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00整
2、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20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张元
电话:029-88899973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