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办案用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办案用房安装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XZB2015-ZC-GK1136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88899972、888999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招标内容:消防系统、通风系统设备
项目用途: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建设
项目性质:政府拨款
采购预算:¥8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30整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3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20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商洛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城南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