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镇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镇安县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XZB2015-ZC-JT1046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商洛市镇安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锅炉房工程设备和办公空调(具体采购内容和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21.5万元;第二标段:29.85万元
六、谈判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谈判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果是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持证单位红色公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4)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谈判人公章的复印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日15:00分整
2、 谈判时间: 2015年9月1日15:00分整
3、 谈判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20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婷
电话:029-88899970/72/73
传真:029-88765658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