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及综合保障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及综合保障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5-ZC-GK105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府东一路2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检察业务技术装备、综合保障装备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136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3投标人须提供(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录播服务器、投影仪、统一存储、上网行为管理、打印机、打印复印一体机、高速扫描仪)等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6.4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犯罪查询通知书。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10:00整
2、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0日10: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20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