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西安市旅游局2015《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项目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规定,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西安市旅游局
采购项目:西安市旅游局2015《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内容:宣传推广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华社“户外联播网”是“新华社稿件多媒体展示屏”的简称,户外LED新闻屏是新华社新华频媒的终端显示形式之一,在即时发布最新最权威的国际国内消息的同时也为地方党政信息、企业发展成就和人民群众的公共文体生活服务,是政府企业户外宣传的最佳平台之一。
鉴于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独家代理该平台广告,此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
地址:西安新城大院新华社院内。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一: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公示期限
自2015年6月3日起至2015年6月9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西安市旅游局
联系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29-8678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 系 人:赵根女
联系电话: 029-88899970转813
3、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西安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大街23号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029-87260377
八、其他事项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