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县级城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工程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县级城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5-ZC-GK1012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楼内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36个县级城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A标段: 安塞县、延长县、富县、宜川县、延川县、甘泉县、黄龙县;
B标段:米脂县、佳县、绥德县、横山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
C标段:勉县、宁强县、洋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汉阴县、南郑县;
D标段: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旬阳县、岚皋县;
E标段:山阳县、柞水县、丹凤县、镇安县、泾河工业园。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A标段889万元、B标段1016万元、C标段1016万元、D标段1016万元、E标段635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SO2分析仪、NOx分析仪、O3分析仪(含O3校准仪)、CO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设备)的授权书(原件);[如果是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8日14:00整
2、开标时间: 2015年6月8日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20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张元
电话:029-88899970/72/73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