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商:
现发布《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室外LED电子显示屏制作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室外LED电子显示屏制作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HXZB2011-108)的变更公告:
一、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1项“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其中“必备资格证明文件”第三条“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现决定,“….资信证明原件”改为“…资信证明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1项“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其中“必备资格证明文件”第五条“投标人须提供光电协会会员证书(光电二极管显示应用)复印件”、第七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第八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IP65防护认证证书复印件”
现决定,将以上三条资质不作为必备资质。
二、其他不变。
三、回传要求。
各投标商在接到变更公告后,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对变更内容进行文字确认,签字后以传真形式回传至029-85397573-805。
特此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