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宝鸡文理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楼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楼智能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096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 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联系电话:0917-35660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综合楼智能化建设、物联网信息发布及公共广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商(含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厂家直投无须提供产品授权;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10:00整
2、磋商时间:2017年7月7日10:00整
3、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520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何工 杨工
电话:029-89586315-602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