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人民医院病员灶及氧气站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内容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病员灶及氧气站改造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037
三、招标人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88号
联系电话:029—85253261—2237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病员灶及氧气站改造(包括地面、墙面、吊顶、屋檐等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项目用途:医院使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 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 参加政府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801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