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财经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财经学院后勤管理处长安校区公寓4#、5#、6#及雁塔校区教学楼屋面防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学院后勤管理处长安校区公寓4#、5#、6#及雁塔校区教学楼屋面防水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12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学院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
联系方式:029-815565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标段:长安校区4号学生公寓楼屋面防水; 二标段:长安校区5号学生公寓楼屋面防水; 三标段:长安校区6号学生公寓楼屋面防水;四标段:西安财经学院雁塔校区教学楼屋面防水。
项目用途:学生公寓及教学楼屋面防水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一标段:428651.72元;二标段:430412.66元;
三标段:428651.72元;四标段:210490.92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6. 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9:30分
2.磋商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9:30分
3.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1619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话:029-88899973-804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