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合阳县洽川风景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合阳县洽川风景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137
三、项目采购人
合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因此,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的采购人。
地址:合阳县洽川镇
联系:吉工
联系电话:18509130225
四、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9-88899970-829
五、采购内容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阳县洽川风景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
六、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洽川风景区给水配水管网工程、给水处理厂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给水处理厂设计规模7000m3/d;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500m3/d。给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离子交换树脂过滤除氟;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A2/O组合MBR工艺。
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包含污水收集管网和中水回用管网,中水回用管网长度6.95km,污水收集管网长度10.80km。给水配水管网总长度11.4km。
(二)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9740.33万元,项目最终投资额以合阳县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具体采用本项目拟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运作。
合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授权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
由选定的社会资本依法在合阳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简称“SPV”,即特殊目的公司)。区管委会与项目公司作为《特许经营协议》签约主体,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四)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740.3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5%,其余部分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务融资,即本项目需资本金为2435.08万元,银行贷款金额7305.25万元。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独自出资成立,占股100%,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
(五)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六)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管网工程部分
对于本项目管网工程部分(包括配水管网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模式。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支付的管网工程服务费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2.水厂工程部分
对于给水处理厂工程以及污水处理厂工程部分,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由政府方建立相关的终端水费收费平台,负责统一征收用水终端的水费。终端水费平台根据收费情况,扣除有关的成本后,剩余部分根据政府整体规划,上交财政或支付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过取得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获得稳定的收入,但是该部分收入若在特许经营期内不足以使社会资本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需政府方予以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主体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被撤销、企业被责令关闭等不良状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资质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财务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不少于4000万元。
(四)业绩要求
自2012年1月1日起,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具有1个合同额5000万(含)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认定以已签署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五)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可以是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但必须符合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3.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须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2)联合体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采购方进行资格预审,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3)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运营维护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4)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六)信誉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可)
(七)合阳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八、资格预审方法
(一)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有3家或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继续开展后续招标工作;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单位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二)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购买)。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14:30分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9-88899970/72/73
户 名: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 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