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白水县“两山一湖”慢城旅游景区开发建设PPP项目,经白水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白水县文物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白水县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采购内容与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水县“两山一湖”慢城旅游景区开发建设PPP项目
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150
采购内容: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白水县“两山一湖”慢城旅游景区开发建设PPP项目投资人。
项目概况:白水县“两山一湖”慢城旅游景区开发建设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73919.71万元。项目位于渭南市白水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十四大区域,分别为:世界苹果地理公园、人文墨客区、马术俱乐部、儿童乐园、房车营地、苹果小镇、龙顶天池、悬空寺庙、悬璧栈道、潭泉叠布、国际户外运动体验基地、千亩花海(川道)、坝体加固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20年,合作期限为23年。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项目建设内容的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白水县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
3.2 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年内,至少具有一个10亿元以上的投资或施工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或交付使用相关证明为准。
3.4 财务要求:
(1)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以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银行综合授信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3.5企业信誉: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同时满足3.1、3.2、3.3、3.4、3.5。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3.7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3.8其他说明: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8日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陕西华夏招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购买前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文件售价: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5日09: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递交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白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水县文物旅游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13-8483300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城关镇杜康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88899970-800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