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蓝田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蓝田县拘留所内部监控及弱电建设项目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响应参加。
一、项目名称:蓝田县拘留所内部监控及弱电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XZB2017-ZC-JT1031
三、采购人名称:蓝田县公安局
地 址: 蓝田县孝泉路8号
联系方式:029-8272899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蓝田县拘留所内部监控及弱电建设(具体内容见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38.7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5、供应商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谈判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1日14:30分
2、谈判时间: 2017年9月11日14:30分
3、谈判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高美娟 杨婷
电话:029-89586315-604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