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SXHXZB2017-ZC-GK117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广安路19号
联系电话: 029-863596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电话: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所有或部分标段进行投标。
标段内容 | |
一标段 | 工程咨询服务 |
二标段 | PPP咨询服务 |
三标段 | 法务服务 |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咨询服务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须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证书;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PPP咨询服务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法务服务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9日10:00整
2、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9日10: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