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中心血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GK114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 址:西安市朱雀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29-8523657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预算:
物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核酸检测试剂 | 180000人份 | 11700000 |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医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许可证》(原件)及上述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14:00整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810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78620188000097418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