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南所新址租赁房屋维修、改造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单位响应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南所新址租赁房屋维修、改造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XZB2018-ZC-JT1026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029-867550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车管南所维修、改造项目配套监理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0万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面积5049.14m2 包括一至三层吊顶、墙面粉刷、墙裙、地板、室内电气工程、排水及采暖及院落设施等。
服务范围:
装饰装修部分a.墙体拆除、轻钢龙骨隔断、轻砌块隔断、墙体抹灰面;b.地面瓷砖、墙面瓷砖、吊顶、墙面及顶面乳胶漆、窗台板、窗套、过门石;c.大厅营业台、导办台、厨房取餐台的柜体制作,石材台面安装,装饰面板墙板安装;d.室内玻璃隔断安装、室内实木装饰门安装、玻璃高隔门安装;e.铁艺围墙的制作安装及基础施工;f.厂区地面硬化及铺装地面。
安装部分a.电气弱电配管配线,室内灯具、插座开关安装;b.中央通风空调安装(水循环制冷系统);c.消防喷淋头二次改造;d.给排水线路、阀门、洁具安装等工程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的全部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9 月 14 日至2018年9 月18 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9月 21 日9:30分
2、 谈判时间: 2018年 9月 21 日9:30分
3、 谈判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姬工
电话:029-88899970-806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