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大数据中心机房及会议室系统采购项目已于2018年9月19日14:30分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8年9月20日的“成交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大数据中心机房及会议室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14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地 址:西安市太白北路6号
联系方式:029-845008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中心机房及会议室系统采购(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西安道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玖仟元整(¥:689000.00)
3、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48号火炬大厦15层1501室
4、联系人:江海扬
5、联系电话:029-88897799
6、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和规格 | 原产地及制造厂名 | 数量 | 单价 (元) |
1 | 机房列间空调 | 华为NetCol5000-A025H | 中国华为 | 2套 | 85000.00 |
2 | 机房东环主机 | 华为RH2288H V3 | 中国华为 | 1台 | 65000.00 |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邹芳、王亚洲、陈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晨
电话:029-89586315-603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零叁佰叁拾伍元整(¥10335.00元)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