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已于2018年9月29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8年9月30日的“中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GK1212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
联系方式:029-320363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采购内容和要求:
序号 | 包别 | 服务期限 | 预算总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第一包 | 3年 | 1669.16万元 | 秦都区(人民路街道、吴家堡街道、马泉街道、西兰街道、马庄镇);兴平市(赵村镇、桑镇、南市镇、庄头镇、阜寨镇、丰仪镇、汤坊镇、店张街道、西吴街道、马嵬街道);武功县(苏坊镇、武功镇、游风镇、贞元镇、长宁镇、小村镇、大庄镇)22个空气站建设及运维服务。 | 单个空气站每年购买数据服务费为25.29万元。一年合计为556.39万元。 |
2 | 第二包 | 3年 | 1819.70万元 | 渭城区(中山街道、新兴街道);礼泉县(赵镇、烟霞镇、阡东镇、烽火镇、骏马镇、西张堡镇、史德镇、城关镇财政局);泾阳县(桥底镇、王桥镇、口镇、三渠镇、安吴镇、中张镇、兴隆镇);三原县(渠岸镇、鲁桥镇、大程镇、西阳镇、陂西镇、独李镇、嵯峨镇)24个空气站建设及运维服务。 | 单个空气站每年购买数据服务费为25.27万元。一年合计为606.57万元。 |
3 | 第三包 | 3年 | 1768.34万元 | 乾县(阳洪镇、周城镇、灵源镇、薛录镇、临平镇、姜村镇、新阳镇、大杨镇、王村镇、马连镇、梁村镇);永寿县(马坊镇、永平镇);彬县(新民镇、龙高镇、水口镇);长武县(亭口乡、洪家乡);旬邑县(底庙镇、马栏镇、太村工业);淳化县(润镇、十里塬镇)23个空气站建设及运维服务。 | 单个空气站每年购买数据服务费为25.63万元。一年合计为589.45万元。 |
4 | 第四包 | 3年 | 310.02万元 | 所有新建的69个空气站点的监理、验收、质控比对服务。 | 单个站点每年1.50万元,一年合计为103.34万元。 |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中标信息:
一包:
1、中标供应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壹万陆仟元整(¥1491.60万元))
3、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
4、联系人:马乾海
5、联系电话:0311-85323918
6、主要服务内容: 秦都区(人民路街道、吴家堡街道、马泉街道、西兰街道、马庄镇);兴平市(赵村镇、桑镇、南市镇、庄头镇、阜寨镇、丰仪镇、汤坊镇、店张街道、西吴街道、马嵬街道);武功县(苏坊镇、武功镇、游风镇、贞元镇、长宁镇、小村镇、大庄镇)22个空气站建设及运维服务。
建设期:签订合同后35日历日
服务期限:3年
二包:
1、中标供应商:陕西同阳科贸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壹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1814.49万元)
3、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
4、联系人:张承天
5、联系电话:010-80735700
6、主要服务内容:渭城区(中山街道、新兴街道);礼泉县(赵镇、烟霞镇、阡东镇、烽火镇、骏马镇、西张堡镇、史德镇、城关镇财政局);泾阳县(桥底镇、王桥镇、口镇、三渠镇、安吴镇、中张镇、兴隆镇);三原县(渠岸镇、鲁桥镇、大程镇、西阳镇、陂西镇、独李镇、嵯峨镇)24个空气站建设及运维服务。
建设期: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完成新站建设、验收、试运行
服务期限:3年
三包:
1、中标供应商:陕西环保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玖拾柒万肆仟元整( ¥1697.40万元)
3、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第1幢4单元27层42701、42702室
4、联系人:郑帆
5、联系电话:029-81113922
6、主要服务内容: 乾县(阳洪镇、周城镇、灵源镇、薛录镇、临平镇、姜村镇、新阳镇、大杨镇、王村镇、马连镇、梁村镇);永寿县(马坊镇、永平镇);彬县(新民镇、龙高镇、水口镇);长武县(亭口乡、洪家乡);旬邑县(底庙镇、马栏镇、太村工业);淳化县(润镇、十里塬镇)23个空气站建设及运维服务。
建设期:40个日历日
服务期限:3年
四包:因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按废标处理。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保卫、拜慧芳、许广敏、李国华、薛小建、常向东、李养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899970/72/73-808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包: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人民币捌万壹仟柒佰玖拾壹元整( ¥81791元)
二包: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人民币捌万玖仟玖佰陆拾贰元整( ¥89862元)
三包: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人民币捌万陆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86935元)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