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湖大队锅炉
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
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湖大队锅炉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159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方式:029-8426379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湖大队
锅炉改造项目,包括锅炉拆除、改造及安装、燃气管网改造及安装、墙面粉刷、
地面瓷砖铺设、水泵更换、热交热器、电路改造、水处理器系统更换、排水改造、
垃圾清运等(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102.43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锅炉)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压力管道)安装GB2或以上资质;(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锅炉制造许可B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9:00-12:0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
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00分
2、磋商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00分
3、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姬小慧
电话:029-89586315-806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78620188000097418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