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
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182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十七中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团结村
联系方式:029-866142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教学楼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人民币1028577.13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安
全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5、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
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
(每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
商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