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第四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第四医院手术床无影灯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四医院手术床无影灯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GK1198
三、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21号
电话:029-8742000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台)采购预算(万元)
1眼科手术床4
2眼科综合手术床3
3悬挂吊顶式无影灯4143.3万元
4移动式无影灯1
5子母无影灯(进口)2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用途:医疗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
关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正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9:00-12:0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何佩
电话:029-89586315-604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