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GK1274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副2号
联系方式:029-3331377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水处理设备
采购预算:56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
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
主体信用记录;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9:00-12:0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