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安保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
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安保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240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地址:镇安县宏华街
联系人:候老师
联系方式:0914-53381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9-88899972-82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警务室安保器材
项目用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249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
记录;
5.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1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镇安县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安保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
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日0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
鲜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下午14:30分
2.磋商时间:2019年1月23日下午14:30分
3.竞争性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开标一室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029-88899972-826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
账号:114600000001866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