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154]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年度职工体检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年度职工体检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211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154]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6号
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29-845008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人:刘阿丹
电话:029-88899972-82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年度职工体检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年度职工体检项目
项目用途: 体检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3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供应商须为三级以上医疗资质的医院(并且拥有医检分离的独立体检中心)或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中有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科目)的体检医疗机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发售期至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15 09:00:00至2019-01-2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25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开标三室
3、开标时间:2019-01-25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开标三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899972-825
2、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
4、账 号:1146000000018669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