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GJXM2020-ZC-GK1007
三、采购人名称: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阳市中路秦皇路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335740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人:康敏茹 李莹 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82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包括垃圾转运站主体设备,转运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及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同时包括各设备之间的工艺连接电缆的供货、安装指导;设备就地控制柜的供货、安装指导;设备就地控制柜与主体设备的连接电缆的供货、安装;压缩车间内监控设备的供货与安装;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货、现场检验、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操作、维修及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
项目用途: 公用
采购预算: 16846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19 09:00:00至2020-03-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投标人在文件发售期将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 至电子邮箱1017006902@qq.com(需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康敏茹,电话:13279661108),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08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开标室3
3、开标时间:2020-04-08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开标室3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899970-823
2、开户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4、账 号:370002481920013019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