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GJXM2022-ZC-CS1026
二、项目名称:长安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长安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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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长安区大学西路西寨村124号 | 878,201.4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长安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类(西安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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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处理服务 | 建筑垃圾清运 | 对长安区区域市政道路上堆积的无主建筑垃圾、零星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 1、建筑垃圾运输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承运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垃圾; (2)实行分类运输; (3)按照规定的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 (4)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 (5)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装载,不得沿途泄漏、抛撒。 2、运输车辆随车携带《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副本等准运证件。 3、在清理垃圾过程中发生其他有碍工作的事情,均有供应商自行协调解决。 4、负责垃圾清运期间的安全,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5、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在现场配备管理人员,监督运输车辆的密闭启运和清洗,督促驾驶人规范使用运输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系统等相关电子装置,安全文明行驶。 6、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禁止在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农田、河流、湖泊、供排水设施、水利设施以及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7、运输建筑垃圾造成道路及环境污染的,责任人应当立即清除污染。未及时清除的,由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8、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驾驶人员培训制度、车辆清运规范服务制度,保证在建筑垃圾运输作业中安全规范。 | 一年 | 1、清运期间必须组织有营运资质的车辆进行清理,乙方严格遵守《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规定,需将清运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指定的消纳场。 2、清运车辆出现“漏渣、落渣”现象时,乙方负责清扫。 3、乙方在清理垃圾过程中发生其他有碍工作的事情,均由乙方协调解决。 4、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是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务期间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必须配备清扫人员负责现场的道路保洁工作,现场清运作业过程中要有洒水降尘工作,清运作业完成后,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现场的残留渣土。 6、甲方可派驻人员在乙方清理建筑垃圾时现场督导并核准数量。 | 878,201.4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拜惠芳、陆玉兰、李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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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长安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1.317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建筑垃圾管理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北饭店中门
联系方式:85284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75-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美娟、张艳萍、李莹
电话:029-88899970/72/73/75-812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