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平安校园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平安校园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060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1号
采购方联系人:陈善胜
联系方式:029-3373254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一标段: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预算:人民币19.80万元
第二标段:平安校园报警系统 采购预算:人民币17.53万元
项目用途:学校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陕备案截图;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商(含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须提供产品授权;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4:30分。
2、磋商时间: 2017年6月23日14:30分。
3、竞争性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十、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829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