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高陵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高陵区妇幼保健院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妇幼保健院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07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文卫路137号
联系方式:029-8691249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电梯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3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或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产品授权。
4、供应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提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在高陵区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均可;凡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查询的企业在开标之前必须在高陵区检察院进行备案);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14:30整
2、磋商时间:2017年6月22日14:30整
3、竞争性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寻宇超
电话:029-88899970/72/73-808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