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文理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西安文理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文理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04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1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17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用途:自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5、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近期注册成立且未取得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须提供近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6月6日14: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7年6月6日14:30整(北京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十、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东联 杨婷
电话:029-89586315-602/17602978785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