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彬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彬县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彬县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088
三、采购人名称:彬县公安局
地 址:彬县县城
联系方式:029-349274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合成作战室平台建设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258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涉案车辆研判平台软件、合成作战平台软件、视频侦查系统软件、在线视频采集系统)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不须提供产品授权;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设备制造厂商需具有人像识别系统类软件著作权、基于语义的视频搜索系统类软件著作权。
7、设备制造厂商须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姬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806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