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体育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体育学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体育学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099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体育学院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
联系方式:029-8840946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档案数字化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3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须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商(含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档案数字化专用电脑)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须提供产品授权;
4、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近期注册成立且未取得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须提供近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14:00整
2、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年7月18日14:00整
3、竞争性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520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晓英 杨婷
电话:029-89586315-604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