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亮化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134
三、采购人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陕西省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校园大门亮化、图书馆楼体亮化、教学楼楼体亮化、实验楼侧面亮化(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10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7、本项目各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14:0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 14:00 分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卢荣丹 杨婷
电话:029-89586315/17602978785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